高毓靈先生紀念獎學金

 
112學年度 高毓靈先生紀念獎學金辦法

一、相關申請作業時程:
1. 系辦受理申請:即日起 - 2024/03/25(一)

二、申請資格:
1. 本校二年級以上學生。
2. 家境確為清寒(請各系調查了解)。
3. 上一學年每學期學業成績等第績分平均 GPA 2.44(或百分制 70 分)以上,操行成績等第 A(或百分制 85分)以上。
4. 未接受任何其他獎學金(不含助學金)。

三、獎學金名額與金額:
理學院:所屬各系每系一名,每名一萬元,但化學系每名二萬元。

詳細辦法與申請表格請見附件一、附件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