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毓靈先生紀念獎學金

 
114學年度 高毓靈先生紀念獎學金辦法

相關申請作業時程:
系辦受理申請:即日起 - 2026/03/30(一)

 

設立宗旨:高博士畢業於華西大學化學系,在校時有鑒於同學因家境清寒被迫退學感觸至深,待其學業有成、經濟有基礎後,即有志設立基金資助清寒學生,依此訂定本獎學金辦法。

經費來源:由高毓靈先生所委託信託銀行基金利息暨捐款支付。

獎學金名額與金額:
1. 理學院:所屬各系每系一名,每名三萬元,但化學系每名五萬元。
2. 其他各學院:每學院二名,但法律學院及國際學院各一名,每名三萬元。

申請條件:
1. 本校二年級以上學生
2. 家境確為清寒(請各系調查了解)
3. 上一學年每學期學業成績等第績分平均 GPA 2.44(或 百分制 70 分)以上,操行成績等第 A(或百分制 85 分)以上。
4. 未接受任何其他獎學金(不含助學金)。

申請文件:
1. 申請單
2. 歷年成績單
3. 歷年獎懲紀錄
4. 清寒證明。
5. 當學年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證明。
6. 存摺影本。

詳細辦法與申請表格請見附件一、附件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