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度 申請轉系公告
1. 申請時間:113/3/18 (一)至3/22(五),逾期恕不受理。
2. 申請程序:備 (1)轉系申請表、(2)歷年成績單1份、(3)相關備審資料(實際依簡章規定),於上班時間內繳至註課組。
3. 公告結果:113/4/29(一)。
4. 注意事項:相關規定請參閱註課組網頁之轉系須知及學生轉系辦法。
(1)申請轉系前務請審慎考慮,並徵得家長同意簽章;申請後不得請求變更志願,若同時錄取一個以上志願,以志願排序核准;一經錄取,亦不得請求撤銷、變更或回復原系。
(2)休學期間不得申請轉系;進修學士班學生不得申請轉入日間學士班。
(3)大陸地區學生僅得申請轉入教育部核定可招收陸生之系組。